3家机构9名人员被责令整改,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4月1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通报省2018年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情况,其中有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等问题,共涉及3家环评机

4月1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通报省2018年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情况,其中有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等问题,共涉及3家环评机构9名相关编制人员。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海南组织开展了全省2018年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共涉及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海口市4个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7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经复核,有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环境标准适用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或者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编制相关环评文件的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环评机构(另有1家机构资质已注销不再处理)和9名相关编制人员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据悉,整改期间,海南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整改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不得受理整改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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