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 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日前就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联合发布实施意见,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实施意见,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规范有序、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责,加强检测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结果采信,联合组建商用密码认证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认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提出工作建议等。根据实施意见,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应当符合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从事商用密码认证活动的专业能力,并经市场监管总局征求国家密码管理局意见后批准取得资质。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并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并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检测认证全过程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收费标准及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密码管理部门对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处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