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2年开展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2年开展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2年开展认证从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决定2022年在全省开展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的职业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买卖证书等违法行为,维护认证市场秩序;监督获证组织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依法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二。工作任务
(1)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
1.检查任务
重点是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货车、防爆电器、消防产品、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具、农机产品、电线电缆等。,并检查相关产品和认证机构。
2.检查关键点
(1)生产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发货和销售的情况;认证证书被撤销、注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是否继续生产和销售;CCC标志使用是否正确;认证,但存在符合性和一致性问题及其他违法行为。
(2)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冒用、买卖、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情况;认证标志的使用是否正确;产品实际铭牌或标签上所列的商标、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认证证书等一致。
3.具体安排
安徽省各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辖区内生产企业投诉举报和历年检查情况,按照10-30%开展现场检查,在流通领域随机抽取5-10家企业。
(2)自愿认证和监督
1.检查任务
(1)认证从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99家获证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11家认证机构。
(2)自愿认证监督检查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节能、节水、绿色产品认证等。
2.检查关键点
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文件,未对认证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作出认证决定就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压缩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专长,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
3.具体安排
各市局采取获证组织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发现的认证违法行为,由省直管市、县(市)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和公示,并及时上报省局。对认证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在各获证机构现场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上报至“认证行政监管系统”。
(3)认证活动的见证检查
1.检查对象
在安徽省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2.检查关键点
重点关注认证活动是否在批准证书范围内;现场审核员是否与填写审核计划的人员一致,是否有冒名顶替或缺席人员,是否经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检查计划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审计组现场审计活动的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遗漏删除程序;核实管理体系覆盖的人数与申请人数是否一致,认证申请机构的管理体系是否运行3个月以上。根据工作情况,也可以通过电话、远程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
3.具体安排
根据“认证管理监督系统”中“认证活动-认证活动现场检查”所示的各认证机构审核计划,各市局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至“认证管理监督系统”中的“认证活动-认证活动现场检查结果”。
(4) CCC免于后续监管。
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局开展CCC免检产品检查,其他城市由省局随机抽取。重点关注编造虚假材料骗取CCC免检证书,获得CCC免检证书后产品是否按原申报用途使用;是否建立CCC豁免进口产品管理台帐,确保产品流向的可追溯性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邀请认证专家协助检查,确保检查效果。尽量避免同一认证机构和企业的多次检查。省局将进行随机抽查,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宣传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检查扎实有效。
(2)加强成果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认证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罚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于不能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况暂停或者撤销认证。
(3)加强信息报送。省直各市、县(市)局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并将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连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统计表》和《2022年认证监督检查统计表》一并报送。
附件:
1.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统计表
2.2022认证监督检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