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函[2022]16号
CNCA秘书处关于提交备案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和认证依据的通知
相关认证机构:
为全面了解自愿产品认证行业发展情况(仅涉及一般工业产品),推动自愿产品认证创新发展,不断加强自愿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和应用管理,请各机构按要求报送已注册的自愿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全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主题
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市场监管总局(CNCA)网站上对实施细则和认证依据进行备案的认证机构。
二。提交要求
(一)申报范围为2022年5月31日前备案的实施细则和认证依据全文。
(二)各机构应于2022年6月30日12:00前将《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登记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及表中涉及的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依据完整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p@ccai.cc,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认证机构名称及批准文号。
(三)各机构应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报送工作,按时完成报送工作,确保报送的实施细则和认证依据真实、完整、有效。
三、联系人
认证监管司消费品处:
廖少冕010-82262719
认证监管司工业品处:
张 智 010-82260866
i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padding: 0px 3px;">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
王 鹏010-82261364
附件: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报送备案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认证依据的通知
《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认证依据备案统计表》
认监委秘书处
2022年5月30日